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综合市场(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4日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综合市场根据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综合市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综合市场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路324号(北纬22°50′9.78″,东经113°44′30.03″)。项目所在市场为社区自有,占地面积5800m2,建筑面积5800m2,总投资100万元,设有市场管理人员人数15人,市场从业人员250人,主要从事批发、零售市场,年销售量鸡、鸭、鹅1.2万只(其中宰杀0.6万只),肉菜350吨,水产类45吨,粮油干货、副食共12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综合市场于2017年10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综合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保局虎门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编号为:东环建〔2017〕11709号。
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已于2018年1月建设完成,设备安装完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万元,占总投资的0.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废气、废水整体验收,噪声、固体废物等不属于本项目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审批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屠宰、清洗废水经配套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 3 禽类 屠 宰 加 工 三 级 标 准
和 广 东 省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入市政
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市场综合污
水经隔油隔渣池及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
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三鸟区粪便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屠宰、清洗废水经配套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 3 禽类 屠 宰 加 工 三 级 标 准
和 广 东 省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入市政
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市场综合污
水经隔油隔渣池及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
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见监测报告HSJC(验字)20180526002
2.废气
项目三鸟区粪便恶臭废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见监测报告HSJC(验字)20180526002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拟将屠宰、清洗废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镇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三鸟区产生的恶臭会加强管理,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三鸟棚内的粪便和解刨出的的粪便,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六、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地点、性质、规模和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采取的废气和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同时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项目验收合格。
七、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亦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节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综合市场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