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龙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石龙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对东莞市石龙镇中心小学教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所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9月09日至2019年09月17日 期间( 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东莞市石龙镇招投标服务所(详细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招投标服务所)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9月09日 至 2019年09月17日止。
传线、招标文件:东莞市石龙镇中心小学教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上网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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